根据《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农牧发〔2021〕24号)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〈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(暂行)〉的通知》(农牧发〔2021〕27号)和《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〈广东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(暂行)〉的通知》(粤农农规〔2022〕1号)等文件要求,我司积极组织属下企业开展2023年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申报工作,获得审批通过,广宁广三保、阳江广三保两家企业新增为“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”。
国家级生猪产能调控基地